关闭

举报

  • 提交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购物车
    0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 2019年农业职业经理人培养工作的通知

    信息发布者:百度不到
    2019-04-29 23:10:00    来源:自治区农业厅   转载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农 业 农 村 厅 文 件

    桂农厅发〔2019〕94 号


    各市、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厅机关有关处室、厅属有关单

    位,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 近 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

    十九大精神,深入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加强职业农民制

    度建设,培养大批农业职业经理人,壮大职业农民队伍,强化乡

    村振兴人才支撑,经研究,决定 2019 年深入实施广西农业职业经

    理人培养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安排

    (一)目标任务。农业职业经理人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最近正式发布 13 个新职业之一,农业经理人已正式成为国家认定

    的新职业。2019 年,我区加大农业职业经理人培养力度,自治区

    本级计划新增培养 400 名农业职业经理人。

    Screenshot_20190429-231304.jpg

    (二)内涵及职业鉴定。农业职业经理人是生产经营型新型

    职业农民的重要类型,是指运营掌控农业生产经营所需的资源、

    资本,运用现代经营管理理念和先进实用技术,从事专业化、规

    模化生产经营的组织者和领头人。按照农业农村部《农业职业经

    理人培训规范》,在完成相关课程培训及跟踪服务后,提请农业农

    村部鉴定机构统一开展职业鉴定。

    (三)培训方式和内容。农业职业经理人由自治区本级组织

    培养。按照 政府主导、个人自愿、注重实效 的原则,以提高专

    业素养为重点,以提升经营管理水平和应对市场变化能力为核心,

    通过集中培训、现场教学、案例分析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的培训方

    式,经培训指导、规范管理、政策扶持和跟踪服务连续 3 年的培

    养(其中培育 2 年,跟踪服务 1 年),培养造就一批爱农业、懂技

    术、善经营的农业生产经营管理领军人才。

    二、遴选培训对象

    (一)申报条件。由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按照公开、公正、需

    求、自愿的原则,重点推荐农业企业经理、企业(合作社等)内

    部管理部门经理和大学生村官、村 两委 干部、种养大户、家庭

    农场主、农民合作社领办人、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负责人,以及

    农业领域创业兴业的返乡农民工、回乡大中专毕业生、复员转业

    军人、城镇下乡人员等人员,原则上年龄在 25 55 周岁,高中(中

    专)及以上学历,具有农业行业专业知识和经营管理经验的人员。

    Screenshot_20190429-231325.jpg

    (二)申报方式。采取个人申请、农业企业推荐以及县级以

    上农业农村部门推荐相结合的方式。申请人须登陆中国农村远程

    教育网(www.ngx.net.cn) 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申报系统 或手机下

    载 云上智农 ,选择相应的培训类别,如实完整填写个人申

    报信息,点击提交后进行申报。2019 年培养对象申报时间截止至

    2019 年 7 月 10 日。

    (三)审核推荐。申请人产业经营所在地县级农业农村部门

    对申请人基本情况进行审核,并打印盖章后,由县级农业农村部

    门汇总报所在市农业农村局。各市农业农村局填写汇总表(见附

    件),于 2019 年 7 月 20 日前将电子版及纸质版报送至自治区农业

    农村厅科技教育处(电子版请发 gxnytkjc@163.com)。自治区农业

    农村厅根据各地申报情况,结合当地产业发展实际,确定最终培

    养对象,组织开展培训。


    Screenshot_20190429-231335.jpg

    三、培养方式

    (一)培训指导。自治区农业农村厅会同培训机构邀请区内

    外优秀涉农创业导师、成功创业人士、资深专业教师和熟悉产业

    发展人士授课,采取模块化培训教学,重点设计农业法规、生产

    技术、规模经营等必修课程;结合从业背景,增加特色农业、电

    子商务、品牌创建等选修模块。坚持理论教学与实践指导相结合,

    以各级各类农业园区、农业企业和农民合作社等为实训教学基地,

    提高参与性和针对性,着力提升培育对象的经营管理和自我发展

    能力。对 2018 年度培养对象,按照 缺什么补什么 原则设置课程

    开展第二年集中培训。

    Screenshot_20190429-231343.jpg

    (二)规范管理。培训机构依托全国农业科教云平台和云上智农 

    APP,录入农业职业经理人所有培训班次、培训教师、培训

    基地、培训班组织等信息,组织培养对象开展在线评价。要采集

    相关信息按照生产经营型职业农民队伍统一管理,建档立册,及

    时记录和报送农业职业经理人生产经营、教育培训等相关信息,

    实行动态管理,建立退出机制,凡出现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违

    法违规、失信等问题的农业职业经理人,失去继续参加农业职业

    经理人鉴定评价资格。

    (三)创新培训方式。以产业发展为立足点,以生产技能和

    经营管理水平提升为两条主线,坚持在生产实践中培训,按农业

    生产周期和农时季节分段安排课程培训,鼓励在新型职业农民培

    育示范基地、农业科技示范园区等开展现场教学。坚持按因材施

    教,注重实践技能操作,推行启发式、互动式、参与式和案例教

    学培训方式。

    (四)认定管理。遴选出的农业职业经理人培养对象,纳入

    产业经营所在县(市、区)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对象库,在完成

    课程学习并获得结业证书后,由产业经营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根

    据本人意愿和认定管理办法认定为新型职业农民。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广西农业职业经理人培养由自治区农

    业农村厅负责组织实施。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负责农业职业经理人

    培养的全过程监督管理。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将农业职业经理人

    的培养作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重要任务,加强工作协调,做好

    宣传发动、推荐申报工作,确保实施效果。

    Screenshot_20190429-231355.jpg

    (二)明确工作责任。广西农业职业经理人培养项目采取政

    府购买服务形式,面向社会公开招标。中标培训机构协助自治区

    农业农村厅做好培养对象遴选确定,按照《农业职业经理人培训

    规范》设置培训课程,落实培训教师,组织开展示范性培训;协

    助做好农业职业经理人培养对象管理及跟踪服务;协助做好认定

    材料的收集和报送工作。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部门负责

    组织申报并遴选培育对象。

    (三)做好宣传工作。各市、县(市、区)要把农业职业经

    理人培养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举措,加大对典型标杆的

    宣传力度,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农业职

    业经理人等新型职业农民队伍建设的良好氛围,调动各方面积极

    性,促进培育工作深入推进。

    联系人: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科技教育处林衍忠,联系电话:

    2182510。

    附件:2019 年农业职业经理人培养对象申报汇总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2019 年 4 月 28 日

    IMG_20190429_231042.jpg


    打赏捐赠
    0
    !我要举报这篇文章
    声明 本文由村网通注册会员上传并发布,村网通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村网通立场。本文如涉及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在24小时内予以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