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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农 业 农 村 厅 文 件
桂农厅发〔2019〕94 号
各市、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厅机关有关处室、厅属有关单
位,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 近 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
十九大精神,深入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加强职业农民制
度建设,培养大批农业职业经理人,壮大职业农民队伍,强化乡
村振兴人才支撑,经研究,决定 2019 年深入实施广西农业职业经
理人培养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安排
(一)目标任务。农业职业经理人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最近正式发布 13 个新职业之一,农业经理人已正式成为国家认定
的新职业。2019 年,我区加大农业职业经理人培养力度,自治区
本级计划新增培养 400 名农业职业经理人。
(二)内涵及职业鉴定。农业职业经理人是生产经营型新型
职业农民的重要类型,是指运营掌控农业生产经营所需的资源、
资本,运用现代经营管理理念和先进实用技术,从事专业化、规
模化生产经营的组织者和领头人。按照农业农村部《农业职业经
理人培训规范》,在完成相关课程培训及跟踪服务后,提请农业农
村部鉴定机构统一开展职业鉴定。
(三)培训方式和内容。农业职业经理人由自治区本级组织
培养。按照 政府主导、个人自愿、注重实效 的原则,以提高专
业素养为重点,以提升经营管理水平和应对市场变化能力为核心,
通过集中培训、现场教学、案例分析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的培训方
式,经培训指导、规范管理、政策扶持和跟踪服务连续 3 年的培
养(其中培育 2 年,跟踪服务 1 年),培养造就一批爱农业、懂技
术、善经营的农业生产经营管理领军人才。
二、遴选培训对象
(一)申报条件。由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按照公开、公正、需
求、自愿的原则,重点推荐农业企业经理、企业(合作社等)内
部管理部门经理和大学生村官、村 两委 干部、种养大户、家庭
农场主、农民合作社领办人、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负责人,以及
农业领域创业兴业的返乡农民工、回乡大中专毕业生、复员转业
军人、城镇下乡人员等人员,原则上年龄在 25 55 周岁,高中(中
专)及以上学历,具有农业行业专业知识和经营管理经验的人员。
(二)申报方式。采取个人申请、农业企业推荐以及县级以
上农业农村部门推荐相结合的方式。申请人须登陆中国农村远程
教育网(www.ngx.net.cn) 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申报系统 或手机下
载 云上智农 ,选择相应的培训类别,如实完整填写个人申
报信息,点击提交后进行申报。2019 年培养对象申报时间截止至
2019 年 7 月 10 日。
(三)审核推荐。申请人产业经营所在地县级农业农村部门
对申请人基本情况进行审核,并打印盖章后,由县级农业农村部
门汇总报所在市农业农村局。各市农业农村局填写汇总表(见附
件),于 2019 年 7 月 20 日前将电子版及纸质版报送至自治区农业
农村厅科技教育处(电子版请发 gxnytkjc@163.com)。自治区农业
农村厅根据各地申报情况,结合当地产业发展实际,确定最终培
养对象,组织开展培训。
三、培养方式
(一)培训指导。自治区农业农村厅会同培训机构邀请区内
外优秀涉农创业导师、成功创业人士、资深专业教师和熟悉产业
发展人士授课,采取模块化培训教学,重点设计农业法规、生产
技术、规模经营等必修课程;结合从业背景,增加特色农业、电
子商务、品牌创建等选修模块。坚持理论教学与实践指导相结合,
以各级各类农业园区、农业企业和农民合作社等为实训教学基地,
提高参与性和针对性,着力提升培育对象的经营管理和自我发展
能力。对 2018 年度培养对象,按照 缺什么补什么 原则设置课程
开展第二年集中培训。
(二)规范管理。培训机构依托全国农业科教云平台和云上智农
APP,录入农业职业经理人所有培训班次、培训教师、培训
基地、培训班组织等信息,组织培养对象开展在线评价。要采集
相关信息按照生产经营型职业农民队伍统一管理,建档立册,及
时记录和报送农业职业经理人生产经营、教育培训等相关信息,
实行动态管理,建立退出机制,凡出现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违
法违规、失信等问题的农业职业经理人,失去继续参加农业职业
经理人鉴定评价资格。
(三)创新培训方式。以产业发展为立足点,以生产技能和
经营管理水平提升为两条主线,坚持在生产实践中培训,按农业
生产周期和农时季节分段安排课程培训,鼓励在新型职业农民培
育示范基地、农业科技示范园区等开展现场教学。坚持按因材施
教,注重实践技能操作,推行启发式、互动式、参与式和案例教
学培训方式。
(四)认定管理。遴选出的农业职业经理人培养对象,纳入
产业经营所在县(市、区)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对象库,在完成
课程学习并获得结业证书后,由产业经营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根
据本人意愿和认定管理办法认定为新型职业农民。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广西农业职业经理人培养由自治区农
业农村厅负责组织实施。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负责农业职业经理人
培养的全过程监督管理。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将农业职业经理人
的培养作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重要任务,加强工作协调,做好
宣传发动、推荐申报工作,确保实施效果。
(二)明确工作责任。广西农业职业经理人培养项目采取政
府购买服务形式,面向社会公开招标。中标培训机构协助自治区
农业农村厅做好培养对象遴选确定,按照《农业职业经理人培训
规范》设置培训课程,落实培训教师,组织开展示范性培训;协
助做好农业职业经理人培养对象管理及跟踪服务;协助做好认定
材料的收集和报送工作。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部门负责
组织申报并遴选培育对象。
(三)做好宣传工作。各市、县(市、区)要把农业职业经
理人培养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举措,加大对典型标杆的
宣传力度,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农业职
业经理人等新型职业农民队伍建设的良好氛围,调动各方面积极
性,促进培育工作深入推进。
联系人: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科技教育处林衍忠,联系电话:
2182510。
附件:2019 年农业职业经理人培养对象申报汇总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2019 年 4 月 28 日